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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所属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发布:2024/9/2 14:54:59 被浏览:4044次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标准设计站)、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心)3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心牌子。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标准设计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牌子。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5人,分别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1个岗位1人;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心),1个岗位1人;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标准设计站),2个岗位3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具体要求、招聘方式等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12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9月2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7日-9月3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9月4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并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时间、地点: 暂定2024年9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1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招聘单位通知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匹配性、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后,各岗位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察环节有不合格者,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要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2.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0571-81050960;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1050835。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0571-85213456
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0571-87226802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0571-88053786


2024年8月22日

时间:2024/9/2 14:54:59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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